
11月20日,我县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主要任务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郑州市委和市纪委安排部署,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郑州市纪委监委第九监督检查室主任王海玲、县四大班子领导潘开名、李晓亮、方本选、张书勤等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李晓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纪委《关于郑州市社保系统损害营商环境案件的通报》、传达了《中共中牟县委办公室关于围绕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集中开展以案促改的通知》。
县委书记潘开名就优化营商环境以案促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全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中牟长远发展、前途命运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补足优化营商环境的短板漏洞。全县各单位要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抓整改、促转变,紧盯市场主体的现实需要优服务、促提升,着眼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建机制、促落实。要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作风突出问题,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以过硬的作风推动中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决推动惠企政策的落实,大力督促部门履好职尽好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十四五”规划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四要深化以案促改,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县各单位要抓好警示教育,抓好剖析查摆,抓好惩治震慑,抓好建章立制,以典型案件为镜鉴,思症结、查漏洞、严规矩,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王海玲要求,中牟县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要持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着力倡导鲜明导向,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中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