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是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么?他们说我在失信‘黑名单’里,不能购买高铁票,我着急出门谈生意,你们能不能先把我从这个名单里撤下来啊……”
7月21日,一直不还钱也不“露面”的被执行人汪某竟然主动给执行干警打来了电话。随后,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被执行人汪某履行了全部11259.42元的执行款。这是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2017年5月,汪某带着唐某等五名农民工到郑州市某一工地做外墙工作,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为260元/天。然而工程结束后,双方经结算,汪某仍欠田某等人14000元的工资,随后,汪某向唐某等五人出具了欠条,约定一个月内归还。然而约定的支付时间到期后,经唐某等人多次讨要,汪某仍百般推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唐某等人向惠济法院提起诉讼。惠济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汪某支付唐某等五人工资款共计14000元。随后,因判决书生效后,汪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款,唐某等人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敦促其主动履行,然而汪某则以正在外地承包工程等为由百般推脱,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他总是允诺等忙完了工程就到法院配合执行,但均未守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汪某名下有一辆轿车,遂对其名下车辆实施查封,但由于找不到该车,一直未能实际扣押。
在多次敦促汪某主动履行未果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孰料就在被执行人汪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一周后,汪某在出差准备购买高铁票时遭拒。感受到法律强大威慑力的汪某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赶忙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随后,经过执行干警对耐心其摆事实、讲道理,被执行人汪某将全部执行款支付完毕,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感谢法官们帮我们讨薪,让我们终于拿到了‘辛苦钱’……”执行干警通知申请执行人前来领取案款时,获得了他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