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格规范事业单位监管,扎实推进信用监管,中牟县委编办通过“严把关口、精准梳理归集数据、完善监管手段”等措施助力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升级。
一、严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关口,筑牢信用体系建设基础。严格执行失信被执行人不能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规定,坚持“受理、审核、核准”三级审核制度,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逐项逐件核对资料,发现待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时,立即退回,切实把好“入口关”。同时定期开展信用查询,发现事业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失信,立即冻结该事业单位、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并详细讲解有关信用政策,筑牢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二、精准梳理归集数据,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严格按照《中牟县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相关工作要求,建立信息归集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及时将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11项数据信息准确全量上传至“信用郑州”平台,做到“应报尽报、应归尽归”。每月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变动情况进行核查,及时上传更新,确保数据精准、归集及时,切实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
三、完善常态监管手段,提升信用监管实效。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的工作机制。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按照3%的比例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和执法人员,通过交流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开展业务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10项重点内容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已登记的事项与实际不符、挂牌不规范等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坚持“问题台账销号制度”,督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信守承诺,强化事业单位诚信意识,提升事业单位事后信用监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