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豫发改财金〔2019〕689号)文件及2021年7月13日“中牟县2021年上半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佐证材料筹备会”会议精神,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局属职能部门行政服务科、水政监察大队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信息公示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做出7天内,完成信息公示工作,确保我局2021年下半年“双公示”信息准确率、及时率达到100%且无“瞒报”情况发生。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及时,造成年终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被“一票否决”整体失分情况发生,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