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4日,中牟交警在城区开展大规模的“一盔一带”专项查处行动,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为群众出行安全保驾护航。行动中发现,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和汽车后排乘客不使用安全带的现象较为普遍。
中牟交警曝光三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2年2月21日1时55分,张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商都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方润景门口时,与前方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三轮车乘车人樊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眼部严重受伤。
案例二
2022年06月24日19时00分许,古某骑乘电动自行车沿官渡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兴农路交叉口东边时,与在路边郑某停放的大型厢式货车发生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古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面部严重受伤。
案例三
2022年7月5日22时30分,边某骑乘电动自行车沿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万洪路交叉口北50米远处时,与刘某停放在路边的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边某及乘车人张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两人头部受伤。
中牟交警温馨提示
●驾乘电动自行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汽车前排后排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
●驾驶人行驶中禁止使用手机,保持视线清晰,谨慎驾驶。
时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安全头盔、安全带都不能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