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现对全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的年度报告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
联系电话:0371-62189006
附件:1、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2、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