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收到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51万元,根据“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51万元。
二、分配原则
由县乡村振兴局根据2023年项目库建设情况,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分配列支。
三、资金分配情况
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1万元,全部列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分配资金对接具体项目后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序号 | 责任单位 | 资金文号 | 资金规模 | 列支科目 |
1 | 中牟县乡村振兴局 | 豫财农综[2023]27号 | 省级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0504) |
151万元 | 1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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