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收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90万元,根据“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由县乡村振兴局根据2023年项目库建设情况,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分配列支。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0万元,全部列支生产发展科目。分配资金对接具体项目后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序号 | 责任单位 | 资金文号 | 资金规模 | 列支科目 |
1 | 中牟县乡村振兴局 | 豫财农综[2022]29号 | 中央 | 生产发展(2130505) |
890万元 | 890万元 |
监督电话: 12317 62160536 6203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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