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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第七届中牟县县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中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3-15 15:4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关于质量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理念,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动“三个转变”,加快质量强县建设,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牟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牟政文〔2014〕175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七届中牟县县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中牟县县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工程建设和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中牟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

(二)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突出社会贡献(提供最近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参评单位最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产品最近连续3年经县级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四)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荣获驰名商标、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高新技术和优秀服务品牌、工程质量奖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五)获得县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县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节能减排等政策的;

2、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3、近3年内国家、省、市、县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服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4、近3年内有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

5、近3年内参加县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6、近3年内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评审标准

中牟县县长质量奖评定标准主要依据为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中牟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一)申报。凡符合中牟县县长质量奖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向中牟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提交《中牟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自评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等申请材料。

 (二)受理。中牟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告知申报单位受理结果,并提交至专家评审组;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将相关结果反馈到申报单位。

(三)评审。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中牟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组织评审。

(四)公示。在县级主要媒体对拟获奖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查实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取消资格。经公示通过的拟奖单位,提交县政府研究确定获奖单位。   

(五)审定表彰。对获得县长质量奖的单位,由中牟县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县长质量奖证书、奖杯、奖金。

五、有关事宜

(一)中牟县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和推荐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申报县长质量奖。要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二)《中牟县县长质量奖申报书》的领取及相关事宜请咨询中牟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单位:中牟县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牟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371-62160205  15237119370  

电子信箱:zhongmouzlqxb@163.com

联 系 人:田子龙  

地  址:中牟县商都大道579号

邮  编:451450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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