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专项扶贫资金效益,切实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9〕46号)文件精神,中牟县2020年第五批、第六专项扶贫资金项目6个,涉及资金1738.8万元(省级资金7.8万元,市级资金,185.6万元,县本级资金1545.4万元),现将已批复的中牟县2020年第五批、第六批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予以公告:
一、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的内容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任何部门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如遇不可预见因素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须按项目管理程序逐级报批。
二、加强财政扶贫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乡(镇)要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竣工,要切实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三、所有扶贫项目必须实行公告公示制。各乡(镇)、村在收到项目批复文件10日内,应向项目所在地受益范围内群众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总量及来源、工程标准等情况。
四、扶贫项目竣工后要设立固定性永久标志牌,包括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验收结果等情况。
附件:中牟县2020年第五批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
中牟县2020年第六批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
监督电话:国家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 0371—65919535
市扶贫办 0371—67185453
县扶贫办 0371—62031153
中牟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