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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颁发全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
来源: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6-03-19 09:15  

       2026年3月17日下午,河南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颁证现场会在中牟县雁鸣湖镇河南省鼎元种牛育种有限公司举行。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杜帅波、市局确权登记局局长赵春光、中牟县副县长李三、中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单纪谦、企业代表等共同见证这一时刻。

       颁证仪式上,河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杜帅波为该公司颁发全省第一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证书清晰记载权利人、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年取水量、使用期限等核心信息,以不动产登记形式明确取水权的用益物权属性。

       长期以来,尽管《民法典》明确了取水权作为用益物权的法定地位,《不动产登记规程》也明确了该登记业务类型,但是实践中取水权仅以取水许可形式存在,没有转化为物权,面临流转难、抵押难等问题,水资源资产价值难以显化。为解决该问题,河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在2026年工作要点中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中牟县积极探索、迅速行动,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雁鸣湖镇等密切协作,选定国内种牛育种行业领军企业河南省鼎元种牛育种有限公司作为首家试点企业,通过取水许可与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经过共同审核、地籍调查、登簿等法定程序,顺利完成登记,迈出了全省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历史性一步。

       此次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是我省落实深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举措,发挥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赋能赋财作用,赋予取水权物权效力,对于防范纠纷、壮大企业资产具有积极作用,使企业隐形资产显性化,由“水资源”变为“水资产”,为后续转让、融资创造了条件。

       杜帅波局长要求,尽快梳理完善工作流程,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打通后续抵押等环节问题,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探索更多业务类型,让群众和企业享受更多改革红利,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不动产登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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