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万洪路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按时完成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5﹞11号)工作要求,《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已编制,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22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网站留言等形式反馈,邮件、来函和留言请注明“《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箱:zmgbjdk@126.com
邮寄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368号中牟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451400
网站:中牟新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意见征集栏目
联系人:孙森淼 0371-62160625
附件:1、《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2、《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起草说明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