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郑政办﹝2024﹞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5﹞2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中牟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为:2025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ishuke101@163.com
2.通讯地址:中牟新区房产大厦1909室
3.政府网站:中牟新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意见征集栏目
4.电话反馈:0371—62186137
2025年6月17日
附件:1.中牟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牟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中牟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法定程序,于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7日组织对《中牟新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7月17日,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各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6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1.相关单位针对第四条第(四)项内容提出“城管局督促指导经营性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负责环卫行业内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的修改意见,经研究未采纳,原因为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5﹞22号)该项内容为城管部门牵头负责,并再次征求该单位意见后,表示无意见;
2.相关单位针对第六条内容提出“不再编制《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修改意见,经研究未采纳,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5﹞22号)该项内容为市资源规划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参照(郑政办﹝2025﹞22号)我区应需编制《新区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再次征求该单位意见后,表示无意见;
3.相关单位针对第八条第(一)项内容提出“建议完善各项时间节点。”的意见,经研究已采纳;
4.相关单位针对第八条第(三)项内容提出“建议完善各项时间节点”的意见,经研究已采纳;
5.相关单位针对第四条第(五)项内容提出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修改为“生产、销售领域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经研究已采纳;
6.相关单位针对第四条第(十一)项内容提出建议修改为“负责协调加油站等管理行业内的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安全管理”的意见,经研究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