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和《郑州市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郑环委攻坚办〔2024〕17号)要求,结合我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开展情况,起草了《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mhbwqdd@163.com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中牟县房产大厦2423室
3.政府网站: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意见征集栏目
4.电话反馈:0371—62129016
关于《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结果
按照法定工作程序,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30日组织对《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政府门户网站全网公布,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和商务局等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4年9月2日,没有收到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