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我县政府性投资行为,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与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项目的前瞻性、计划性、规范性,特制订《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政府网站: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意见征集栏目
2.通讯地址:郑州市中牟县房产大厦905室
3.电子邮箱:zmfgwtzk@163.com
4.电话:0371-62126895
《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法定工作程序,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4日组织对《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县司法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4年9月9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14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各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14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表述不规范、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等方面。
经研究论证,采纳10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表述不规范等方面建议。部分意见未采纳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意见与上级规定不符;二是部分意见在其他相关条例中已有体现,本办法不再添加相关要求;三是部分意见在经合法性审核之后相关条款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