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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6-14 11:11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管理,切实保障农村村民自建住房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中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了《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保障涉及民生的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及时落实到位,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mxnyzfd@126.com;

2.通讯地址:中牟县建设路南段潘安游乐园南中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邮编:451450);

3.政府网站: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4.电话0371-62165607。

《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法定工作程序,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13日组织对《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4年7月13日,收到意见和建议共2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各有关部门2条意见和建议。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第三条与第十九条中加入“开展郑州市农村住宅设计图集推广应用”的意见,经研究论证已采纳;

2.县自然资源局针对第一条相关文件中加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三条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内容中加入负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工作。”;第六条中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划依据加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并要在完善现有村庄规划基础上实行。”;第十五条中加入“各乡镇(街道)政府要联合相关部门对群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宅基地综合受理申请窗口,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的管理工作。在收到村级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乡镇(街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机构进行实地核查。”的意见,经研究论证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