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中牟县实际,中牟县财政局组织起草了《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政府网站: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
2.电子邮箱:mcjjk539@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
3.通讯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399号中牟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513房间,邮编451450
4.电话:0371-62160539,联系人:高洋
附件:1.《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3年11月27日
关于《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
按照政府的立法工作程序,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26日中牟县财政局对《中牟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相关局委及公司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1、截至12月26日,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2、通过前期征集意见和召开专题论证会,共收到县发改委、县司法局两个单位的3条意见,意见主要集中在对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的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强化对代建单位的监管约束、积极征求社会群众和企业意见等情况,经研究,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