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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8-31 09:1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市民: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2023〕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社局起草了《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查。

鉴于推进欠薪治理工作任务重大、形势紧急,全县欠薪治理工作急需可遵循的指导性文件,现将《实施意见》全文公示,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9月8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人社局:

电子邮箱:zmxzqb@126.com

通讯地址:中牟县城东路劳动监察大队201室

邮编:451450

网站征集: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


2023年8月31日       

《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法定程序,我县于2023年8月31日至9月8日对《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居委、乡镇、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4家代表性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9月11日,收到财政局两条意见:(1)针对储备欠薪应急周转金提出“将县财政设立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不少于2000万修改为200万”的意见,历年来我县设立的欠薪应急周转金均为2000万,鉴于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已采纳;(2)针对第二十五条、第七条和第十一条相关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未采纳,原因为违背上级政策和法律法规。收到司法局两条意见:(1)针对第二十二条提出“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中的法律服务删除”的意见,经研究已采纳;(2)针对第二十二条“做好农民工工资方面的法律宣传提出谁管理谁普法,不应列为司法行政部门责任”和“删除春节前后、两会等特殊时期在各级信访大厅(维权中心)派驻公益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建立健全快办快结工作机制,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的修改意见,经研究未采纳,原因为违背上级政策。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