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生态廊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充分发挥其功能和生态效益,依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郑州市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中牟县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审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在最短时间内修改和完善此文件,为后期有充足时间履行文件修改程序,故将公示期时间缩减。现将全文进行规范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9日。请各有关单位及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合理性、规范性建议,于2023年5月9日前反馈至中牟县林业局,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zmxstldglk@163.com,来信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通讯地址:河南省中牟县建设北路7号
邮编:451450
联系人:高新会
联系电话:0371-62031278
网站征集: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
附件:1.《中牟县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牟县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23年4月27日
关于《中牟县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的立法工作程序,中牟县林业局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9日对《中牟县生态廊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相关局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5月9日,未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
中牟县林业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