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市民:
根据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若干意见》(郑政〔2021〕1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郑政〔2022〕19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培育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建筑业企业发展,激发建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企业成长、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能级,推进全县建筑业实体经济做大做强,全面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牟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确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尽快在中牟县落地实施,需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现需将《中牟县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21日)。请各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7月21日下午下班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意见反馈:
政府网站: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
邮箱:zmzjjqfzx@163.com;
邮寄地址:中牟县房产大厦2207房间。
联 系 人:李伟 联系电话:13783452896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中牟县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中牟县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中牟县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法定程序,我县于2022年7月13日至7月21日对《中牟县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局委、乡镇、街道办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7月21日,未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