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市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文〔2021〕7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文〔202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社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全文公示,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2年5月14日起,至2022年6月14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人社局。
电子邮箱:bgs81530@163.com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房地产交易中心17楼1705室
邮编:451450
网站征集: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
附件:1.《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2年5月13日
关于《中牟县促进劳动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法定程序,我县于2022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对《中牟县促进劳动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各局委、乡镇、街道办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6月14日,未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