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市民: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切实保障我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管理使用工作有序开展,参考《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社区党建基础保障的若干意见》(郑办〔2018〕40号)、《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郑自然资文〔2019〕229号)和《中共中牟县委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实施意见》(牟发〔2020〕4号),结合中牟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中牟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从2021年12月份开始下发征求意见,我们召开了三次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包含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县14个乡镇(街道)主管副职、20个城市社区书记,修改完善后并发至县直单位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规划、房管、城管等职能单位意见,形成最终征求意见稿。前后修改完善跨度近5个月。为尽快落实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相关工作,现需将《中牟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30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8日)。请各有单位及广大市民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2年5月8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中共中牟县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或通过本网站,在“意见建议”栏中提出意见,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需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田小磊 联系电话:15890159867
邮 箱:zmszw@163.com
网站征集: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
2022年4月8日
附件1:中牟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牟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中牟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法定程序,我县于2022年4月8日至5月8日对《中牟县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局委、乡镇、街道办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5月9日,未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