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战略任务和制度安排。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5月26日徐书记专门做了批示,12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专门的实施方案,12月10日市委深改委就此问题还专门进行了研究。前期,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做了不少基础性工作,当前此项工作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
中牟县教育局起草形成了《中牟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查。
鉴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任务重大、形势紧急,加之县教育局已广泛征集各相关局委、有关部门意见,召民办学校校长座谈会和政策制定研究会,对政策实行有深入调研,对风险隐患有完善评估。现将《通知》全文公示,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教育局。
电子邮箱:z62195830@163.com
通讯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与清阳街交叉口南100米东侧中牟总工会大楼713室
邮编:451450
网站征集: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
附件:中牟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14日
《中牟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方案》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县教育局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对《 中牟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方案》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相关局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召开意见征集会向各民办学校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1月14日24时,收到意见和建议共29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各相关局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16条;各民办学校建议13条。均无意见。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民办中小学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校舍投资和改造,资产评估等方面,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意见相矛盾。不予采纳。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