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起草了《关于废止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1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6月9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6月9日24: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司法局:
电子邮箱:zmxfzb@163.com
政府网站: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交流互动栏目
地址:商都大道与牟州街交叉口北200米中牟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60868861
邮编:451450
附件:1.关于废止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牟县司法局
2021年5月10日
《关于废止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县司法局于2021年5月10日至6月9日对《关于废止中牟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
征求意见工作。
一、 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截至6月9日24时,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中牟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