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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7-22 17: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做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工作,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法政办〔2020〕7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发改营商〔2021〕30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结合起草部门清理意见,起草了《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8月23日24: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司法局:

电子邮箱:zmxfzb@163.com

政府网站: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交流互动栏目

通讯地址:商都大道与牟州街交叉口北200米中牟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60868861

邮编:451450

附件:1.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中牟县司法局              

2021年7月22日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县司法局于2021年7月23日至8月23日对《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截至8月23日24时,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