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赵口引黄灌区沉沙池临池地带建设管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借鉴相关地区案例,征集了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关于赵口引黄灌区沉沙池临池地带建设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审查后,现将《意见》全文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鉴于我县急需制定本管控办法,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公示期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结束,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12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子邮箱:zmxgtkjg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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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1450
电话:62160019
网站征集: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互动栏目
附件:1.赵口引黄灌区沉沙池临池地带建设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赵口引黄灌区沉沙池临池地带建设管控办法》的起草说明
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1日
《关于赵口引黄灌区沉沙池临池地带建设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11日对《关于赵口引黄灌区沉沙池临池地带建设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相关局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意见统计
截至2020年12月11日24时,收到意见和建议共9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0条;各相关局委、县政府有关部门9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发改委针对第四条“项目准入”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已采纳;司法局针对第十条、第十四条和原第十九条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已采纳;城市管理局针对第十五条“日常监管”及第十六条“巡查管理”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已采纳;雁鸣湖镇针对第十四条“农民建房管理”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已采纳;雁管委针对第十五条“日常监管”和原第十六条“巡查管理”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已采纳。”
其他相关单位无修改意见。
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