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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1-17 15: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法制统一,促进 依法行政,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鉴于目前全面清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法制保障,故公开征求意见从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止,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中牟县司法局。

电子邮箱:zmxfzsh@163.com

通讯地址:中牟县司法局2楼206室

邮 编:451450

电 话:0371-60862220

网站征集: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情况


按照政府的立法工作程序,中牟县司法局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对《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开展了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相关局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1、截至11月27日,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2、征求意见过程中,通过协调会的方式征求全县各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农委、县住建局4个单位的6条意见,意见主要集中在文件起草单位错误、文件效力需要修改等情况,经研究,已全部采纳,修改了部分错误,并再次征求上述4个单位的意见,均表示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