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亏了咱仲裁院的工作人员,让我可以这么快拿到拖欠的工资,真是太感谢了!”记者12月29日获悉,中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日前成功调解了周某诉甲公司关于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矛盾解决后,申请人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开心地对仲裁员说。
案件受理后,仲裁院的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梳理,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便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并采取面对面“话家常”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耐心地为双方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在反复交流中摸清双方的诉求“底线”,与当事人交朋友,缓解焦虑情绪,弥合双方差距。经过仲裁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12月27日上午,仲裁员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场予以签收,用人单位表示现场就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完毕。在双方签订完调解书大约十分钟后,申请人周某便收到用人单位的转账。
为进一步促进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调解工作的开展,提高办案服务效率,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中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持着“庭前调解 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线上线下齐发力,积极主动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促进调解工作有力进行,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既维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为中牟县劳动关系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从根本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