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能力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登记队伍树牢纪律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全面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工作质效,8月6日上午,中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资源规划局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培训工作会议。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于2022年4月20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5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三十一条,旨在规范不动产登记服务行为,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效率及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在培训会上,中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朱军舰强调:《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条例》共涉及创新亮点15个,包括优化营商环境亮点措施、不动产登记业务创新举措、便民服务创新措施等方面,大家要认真学习,知责思进履职尽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统一登记、科学管理、安全稳定、便民高效的原则,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始终保持便民利企、高效快捷、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