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豫政金〔2018〕40号)文件精神,中牟县鹏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牟县银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中牟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提交了年审申请资料,经审核符合《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豫政金〔2015〕141号)文件规定,材料齐全,数据准确,予以上报,现特作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8日至5月14日),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给予指出。
谢谢!
中牟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