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事,再小也是要紧事。在青年路街道明山庙村,有事找‘之凤’,已经成为当地人的口头禅。”这句朴实的话语,如今有了更坚实的法治注脚。
4月30日,一场以“法润乡村,和聚民心”为主题的调解交流座谈会在明山庙村党群服务中心举行。中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阳一行走进该村,与“之凤说和团”的调解员们围坐一堂,共话基层矛盾化解之道,共谋诉源治理与乡村善治的融合路径。
座谈会上,立案庭杨阳庭长围绕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进行专题分享。她系统讲解了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虚假诉讼的防范、调解笔录的制作、调解协议的规范等四个方面,并专门就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继承赡养三类农村常见纠纷的证据审查标准和法律适用进行解读。她对“之凤说和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你们把法律条文变成了老百姓听得懂的家常话,把调解室搬到了田间地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同时她也强调,调解不是“和稀泥”,调解员要增强法治思维,做到“法理情”统一,重大复杂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此次交流会,是青年路街道明山庙村“之凤说和团”特色调解室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中牟法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向基层延伸的务实举措。通过“请进来、面对面”的经验分享,法院的专业调解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基层调解员的群众工作方法也为法院调解工作注入了新思路。双方碰撞出智慧火花,共同绘就“法润乡村、和聚民心”的基层社会治理新画卷,携手推进“和谐中牟”特色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