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98号)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中牟县人民政府研究废止《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的意见》(牟政文〔2015〕53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电话:0371-62160526
2.电子邮箱:zmczjrb@126.com
3.通讯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1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06室
4.政府网站:中牟新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意见征集栏目
《关于废止<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的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法定工作程序,于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9日组织对《关于废止<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和挂牌交易的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县财政局、工信商务局、科技局等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2026年1月19日,未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