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国家金融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发〔2023〕13号)《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0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等三项工作的意见》(财综〔2023〕3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整完善住宅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6号)《郑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郑政〔2024〕10号)等文件要求,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稳定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预期,发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城市面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中牟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 电子邮箱:zm62162582@163.com
2.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牟县房产大厦1209室
3. 政府网站: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
4. 电话反馈:0371-6216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