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各市民: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23〕17号)要求,中牟县司法局起草了《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主体资格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尽快落实方案工作,现需将《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主体资格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结束。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zmxzfjd@163.com,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邮寄地址:中牟县司法局103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政府网站:中牟县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
联系人:赵哲,联系电话:0371-60868866
中牟县司法局
2023年8月25日
《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主体资格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拟发布《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人民政府执法主体资格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政府立法程序,于2023年8月25日至9月25日组织对《通知》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情况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相关局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9月25日,未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