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2021年8月24日以前的信件需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办理完毕
中牟县人民政府
投诉
小区物业收费
县领导好:我是中牟新县城学苑路与宝峰街金帝城小区业主,小区内近期贴出“公示”,内容是“为减少亏损,自2015年4月1日起,本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做出以下调整:多层收费新标准0.6/平米/月,高层收费新标准1.5/平米/月”。这是小区物业提高物业收费的公示。请问,金帝城小区物业擅自提高物业费的标准有没有在房管局或者物价局备案?提高收费是否合理?提高的依据在哪里?金帝城小区物业的资质是几级?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查收,并立即向县发改委物价局进行了转办,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2015版定价目录,从政府定价、监管中已经将物业服务费派出在外。以后,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实行市场定价,由市场决定收费标准。豫政〔2015〕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文件中,也有相关说明。也就是说只要物业部门与大多数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就可实行价格调节。
感谢您对中牟发展的支持与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